有统计数据表明,在未能有效阻断乙肝母婴传播的情况下, ★孕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和e抗原皆阳性,婴儿乙肝感染率为70-80%; ★孕妇单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婴儿乙肝感染率为38%; ★男子单项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婴儿乙肝感染率为9%; ★85-90%的受感染婴儿会发展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现代医学认为,癌症的病因90%是外因性的,遗传在肿瘤的病因中所占的份量极小。除由多发性大肠息闭症演变而来的结肠癌,着色性干皮病演变成的皮肤癌等外,其它的癌症多被认为与遗传因素无明确关系。对于那些有数人同时或先后患肝癌的家庭来说,也许足共同的生活条件所致,比如共同接触了某种致癌物质的因素要比遗传因素重要得多。换句话说,这不能称为遗传,这只能认为是一种家庭聚集倾向。在一个曾经发生过肝癌病人家庭中的成员,也许应该警惕此病。 肝癌何以有一种家庭聚集倾向呢?目前多数学者认为: 1、乙型肝炎病毒的垂直传播。遭受乙肝病毒感染并成为长期病毒携带者的母亲,在分娩时或分娩后时能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由于新生儿免疫功能尚未健全,不能有效地清除病毒而形成持续感染,以致发生慢性肝炎、肝硬化,最后演变为肝癌。 2、乙型肝炎病毒的水平传播。肝炎病人的家庭成员接触极为密切,如有一个感染乙肝病毒,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殃及其它人。 3、一家人之间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等也基本相同,大家接触致癌因素的机会也基本相等。 肝癌不会遗传,但为什么一家人中常有多人患肝癌呢? 医学界对此提出一种“两次打击理论”。其基本观点是,任何癌症都是细胞的基因发生两次突变的结果。散发的非家庭性癌症病人,这两次变化都发生在出生之后。而有家庭倾向的癌症病人,在母亲怀孕前,就已经受到致癌因素的攻击。他们出生时体内的细胞己有一种容易发生癌的改变,出生后只要遭受一次致癌因素的打击,就有可能发生癌症,因此患癌的机会比一般人要高。这就是有名的“两次打击理论”。 所以,已有肝癌病人的家庭,其它成员没必要过多考虑肝癌遗传性,更不要影响到子女的婚姻问题。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肝炎的预防。包括注意个人卫生:避免肝炎的病从口入;推广接种乙肝疫苗,尤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所生的新生儿更应接种乙肝疫苗。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霉变的食物,改善水源,不酗酒、不吸烟等。
患者:表面抗原 阳,表面抗体 阴,核心抗体 阳 ,E抗原 阴 ,E抗体 阳 ,病毒DNA 正常 。能彻底转阴吗?北京佑安医院肝病消化科陈晓:乙肝携带者需定期监测肝功能、HBV-M.HBV-DNA.AFP以及B超等指标,其病毒自然清除的概率并不高,故需长期随诊。
很多肝炎患者治病心切,却往往走入认识误区。一是有病乱投医,二是有病乱吃药。认为药吃的多,病就好的快。其实不然。药能治病,也能致命。怎样才能作到不滥用药呢?首先要了解哪些药物滥用会造成肝脏损伤。下面是几类常用药物的滥用现象,希望能引起警觉。(1)抗生素的滥用。目前仍比较普遍。大量或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体内各种敏感细菌被抑制而条件致病菌及真菌则乘机繁殖,同时,抑制肠内有助消化的益生菌,如双歧杆菌的繁殖,可导致消化不良、腹泻等症状。(2)解热镇痛药的滥用。由于是非处方药,滥用现象比较普遍。用得最多的是去痛片等。这类药物如果滥用可引起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间质性肾炎等。(3)中药的滥用。中药内也有剧毒药,如服用不当,一样会引起不良反应。这些中药包括:巴豆、苍耳子、六神丸、雷公藤、甜瓜蒂、木通、牵牛、苦楝子等。(4)补药的滥用。补药是一般人对维生素及其他营养药、补血药或某些中药补益药的俗称。人体对于这些药物的需要大都有一定限度。故不是多多益善。例如滥用维生素D可导致高钙血症。至于中药补益药,比如以药性平和著称的人参,如长期过量应用,亦可出现兴奋状态、失眠、欣快感、神经衰弱、咽喉刺痒、高血压等症状。(5)激素及其它类药物的滥用。有人以雄激素为补品,但却不知此药如果应用过多,效果适得其反,不仅不能促进性机能,反而使睾丸机能减退,生殖器官萎缩。雌性激素同样不可滥用,长期使用可能引起卵巢的退化、萎缩。大剂量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高血压、骨质疏松、溃疡、糖尿病以及男性的阳痿等。
传统的中草药被认为是“绿色天然药物”,我国的老百姓在看病方面很多人也是首选中医中药,因此而带来的中草药滥用频频出现了毒性问题。近些年中药及其制成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有增多之势,中药中毒致死的病例也有报道,这种治疗的安全性也受到冲击。很多时候患者服用中药及其制剂常常不向医生说明,因此是否存在肝毒性也难以判断。中草药潜在的肝毒性并不新奇,早在《本草纲目》一书中就已经阐述。一些植物,例如:苦杏仁、木薯、广豆根、北豆根、艾叶、毛冬青、黄独、苍耳子、大枫子、苦楝皮、鱼苦胆、千里光、天花粉等具有肝毒性早以为人所知。中草药的肝毒性可以是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的直接毒性作用,也可以是药物代谢过程中出现的免疫损伤,其临床表现和病理表现可能是各种肝病的特点。此外,中药致肝损害除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尚与下述因素有关:(1)培植药材中农药的残留及品种混淆以及乱用、误用等,新加坡国立大学及国立大学医院学者报告,在他们1992-2008年收治的急性肝衰竭患者中,乙肝病毒感染引起者占44.5%,药物性肝损伤引起者占36.6%,其中中药引起者占药物性肝损伤的42%。 (2)对中医药的认识存在误区。如“天然药物无毒性”的宣传误导,实际上历代本草药、医书及现代教科书中均有明确的论述,如破瘀散结的中药不宜久服,久服易伤正气。中医药不等于保健品,若将中药当 “维生素”长期服用,出现毒副作用是必然的。(3)没有按照中医药辨证论治的基本理论来运用中药或中成药。如柴胡制剂的应用等,1997年以后中成药肝损害报道的新病例明显减少。(4)与药物制剂及原生药的质量控制有关。如壮骨关节丸的不良反应主要见于1995年之前,此后已明显减少。(5)乱用、误用或剂量过大。如一家医院427例因服用中药所致的肝损害病人中,2例为误服,15例为长期服药,62例服用了非处方药物。总之,中草药并不像平常所说的那样安全。因此,应认真地对中草药进行真正的治疗效果和毒性的评估,并且要对中草药可能造成的肝毒性有充分的认识,以免误诊。用药时亦必须谨慎,绝不可滥用。传统的中草药被认为是“绿色天然药物”,我国的老百姓在看病方面很多人也是首选中医中药,因此而带来的中草药滥用频频出现了毒性问题。近些年中药及其制成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有增多之势,中药中毒致死的病例也有报道,这种治疗的安全性也受到冲击。很多时候患者服用中药及其制剂常常不向医生说明,因此是否存在肝毒性也难以判断。中草药潜在的肝毒性并不新奇,早在《本草纲目》一书中就已经阐述。一些植物,例如:苦杏仁、木薯、广豆根、北豆根、艾叶、毛冬青、黄独、苍耳子、大枫子、苦楝皮、鱼苦胆、千里光、天花粉等具有肝毒性早以为人所知。中草药的肝毒性可以是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的直接毒性作用,也可以是药物代谢过程中出现的免疫损伤,其临床表现和病理表现可能是各种肝病的特点。此外,中药致肝损害除药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尚与下述因素有关:(1)培植药材中农药的残留及品种混淆以及乱用、误用等,新加坡国立大学及国立大学医院学者报告,在他们1992-2008年收治的急性肝衰竭患者中,乙肝病毒感染引起者占44.5%,药物性肝损伤引起者占36.6%,其中中药引起者占药物性肝损伤的42%。 (2)对中医药的认识存在误区。如“天然药物无毒性”的宣传误导,实际上历代本草药、医书及现代教科书中均有明确的论述,如破瘀散结的中药不宜久服,久服易伤正气。中医药不等于保健品,若将中药当 “维生素”长期服用,出现毒副作用是必然的。(3)没有按照中医药辨证论治的基本理论来运用中药或中成药。如柴胡制剂的应用等,1997年以后中成药肝损害报道的新病例明显减少。(4)与药物制剂及原生药的质量控制有关。如壮骨关节丸的不良反应主要见于1995年之前,此后已明显减少。(5)乱用、误用或剂量过大。如一家医院427例因服用中药所致的肝损害病人中,2例为误服,15例为长期服药,62例服用了非处方药物。总之,中草药并不像平常所说的那样安全。因此,应认真地对中草药进行真正的治疗效果和毒性的评估,并且要对中草药可能造成的肝毒性有充分的认识,以免误诊。用药时亦必须谨慎,绝不可滥用。
目前我国约有丙肝病毒感染者1000万人,艾滋病病毒感染、静脉内注射毒品等高危人群感染率较高。2010年,我国报告丙肝病例数约为155万,比2003年增长近735倍。有研究显示,我国丙肝漏诊率为52%,明显高于乙肝及甲肝。据统计,目前我国仅有12%的丙肝病毒感染者接受治疗,70%感染者未被诊断,18%诊断后未治疗。一项对京、沪300名流动人群的随机调查显示,61%的被访者不知道丙肝,76%对丙肝可治愈不了解,80%误认为可通过疫苗预防,95%未检测过丙肝。我国尚未形成系统的丙肝防治体系,公众对此病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明显不足。丙肝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接吻、拥抱、共用餐具等日常生活交往不会传染。高危人群应积极参与丙肝筛查;如出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右肋部疼痛、低热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目前我国丙肝防治的特点为:高隐匿、高漏诊、高慢性化、低认知、低就诊、低治疗。对这类尚无疫苗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要想成功防治,最关键的是:实现普通公众早认知、高危人群早筛查、可疑患者早诊断、确诊患者早治疗。总之,丙肝防治,需要我们这些医务工作者及广大的民众共同参与努力,在征服病魔的斗争中,让我们共同携手,担起自己应付的那份责任。
脂肪性肝病 尽管保肝药物是否减少肝内脂肪含量还需进一步研究证实,但已发现,保肝药物有可能通过修复生物膜、拮抗氧化应激/脂质过氧化,抗炎、抗凋亡以及抗纤维化等机制,提高单纯性脂肪肝防范“二次打击”的能力,从而阻止慢性肝病进展,避免肝硬化、肝癌和肝衰竭的发生。适用于:基础治疗半年影像学仍无改善的脂肪肝,伴脂肪性肝炎或肝纤维化危险因素者;肝酶持续异常的NAFLD或肝活检证实存在炎症和纤维化者(NASH);隐源性脂肪肝、临床或肝活检提示有慢性肝病征象者;快速减肥和(或)正规降血脂药物治疗的预防性用药。 其他肝损伤 除以上疾病外,保肝抗炎药物也适用于酒精性脂肪肝、自身免疫性肝炎,此外还可用于:1、多种病因诱发的系统性疾病发生肝脏损害时,首先应治疗原发病,同时可进行抗炎保肝治疗;2、对于工业污染、职业病、环境中毒性肝病在针对病因处置后仍有肝功能异常者,应辅以适当保肝抗炎治疗;3、对于原因不明的肝酶升高者,在不影响检查确诊的同时,可适时适量选用有效的抗炎保肝治疗。 保肝药的预防性使用 在以下的特殊情况时,还可以预防性使用保肝药,以减少肝脏损害,如1、抗肿瘤化疗,尤其是大剂量使用化疗药物时;2、抗结核化疗,尤其是多个品种联合使用时;3、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异药物时;4、长期使用降糖药时;5、长期使用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药物时。 保肝抗炎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 尽管保肝抗炎药物能“保肝”,但也不能随意应用,应用抗炎保肝治疗的一些注意事项:不宜同时应用多种抗炎保肝药物,以免加重肝脏负担;掌握各类抗炎保肝药物的性能及用药注意事项,合理用药;用药期间定期观察患者的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取得药效者不可骤然停药,应根据病情逐渐减量、缓慢停药,以免病情反复。
肝损害的治疗在肝病发展的不同阶段,治疗应各有所侧重,例如疾病初期以对因治疗、对症治疗为主,而疾病晚期则可能要考虑抗癌治疗和肝移植等。基本治疗策略包括消除各种致病原因、保护肝功能、替代肝功能、综合治疗、肝移植等。保肝药物的作用环节是在对症治疗阶段,针对肝脏内存在的细胞异常增生、基质增加、炎症反应,肝细胞膜损伤,脂质代谢紊乱、能量代谢紊乱以及自由基损伤发挥作用。抗炎保肝药物的作用机理包括:抗自由基、抗氧化,修复细胞膜和细胞器,恢复细胞功能,改善细胞代谢,促进解毒功能等。因此,在多种肝病领域中,保肝药物都能发挥重要作用。 病毒性肝炎 在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中,抗病毒是关键,但是目前的抗病毒治疗并不能解决临床上的所有问题,我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指出,抗炎保肝治疗是综合治疗的一部分。肝脏炎症坏死及其所致的肝纤维化是疾病进展的主要病理学基础,如能有效抑制肝组织炎症,有可能减少肝细胞破坏和延缓纤维化的发展。保肝抗炎药物能减轻免疫系统清除病毒时对肝细胞的损害程度,改善业已存在的和因病毒耐药导致的肝功能害。 药物性肝损伤 首先应停用有关药物,及时给予特异解毒剂(如果有的话);在加强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促进肝细胞再生,防治并发症的基础上,可进行保肝抗炎、退黄及预防肝纤维化治疗。在ALT、AST、GGT均恢复正常后再缓慢减量、逐渐停药。
患有乙肝的孕(产)妇,可能将乙肝病毒传染给孩子的主要三个时期分别是:产前传播,又称宫内感染,是指婴儿出生前,乙肝病毒经母血通过胎盘传染胎儿。产时传播,是最常见的感染途径。分婉时胎儿通过母亲产道时,可因胎儿皮肤粘膜擦伤和胎盘剥离而使胎儿直接与母血接触导致感染;或因胎儿吞咽了含有乙肝病毒的羊水、母血和阴道分泌物而导致感染。产后传播,产后母婴的密切接触导致婴幼儿的感染,主要因母亲含病毒的体液与婴幼儿皮肤粘膜的损伤密切接触造成感染。
通常情况下,凡是被确诊为血清丙肝病毒RNA阳性的丙型肝炎患者都需要进行抗丙肝病毒治疗。抗丙肝病毒治疗的目的是为清除或持续抑制体内的丙肝病毒,以改善或减轻肝损害、阻止进展为肝硬化、肝衰竭或肝癌,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丙型肝炎治疗的发展历程丙型肝炎是由丙肝病毒引起的,所以在丙型肝炎的治疗历史上,人们曾尝试了各类抗病毒药物来治疗丙肝。随着时间的推移,α干扰素由于疗效肯定,在众多的抗病毒药物中脱颖而出,成为丙肝治疗的首选药物,这是也丙肝治疗中重要的里程碑。之后人们发现,α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用药的疗效优于单用α干扰素,这样联合用药就逐渐取代了弹药治疗,成为丙肝治疗中的又一个里程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又出现了长效α干扰素。与普通α干扰素相比,长效α干扰素不仅使用方便,而且疗效也有很大提高,所以在一些发达国家长效α干扰素已经基本取代普通α干扰素。在长效α干扰素上市后,长效α干扰素和利巴韦林联合用药逐渐成为丙肝治疗的主导方案。目前人们正在研究α长效干扰素,利巴韦林和其他药物(如小分子化合物)联用的效果,相信未来会有更好的治疗方案问世。